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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时间:2024-07-03 07:46:25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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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1997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曹 志
  罗 干
  薛 驹
  周 觉




关于防治“非典”期间执行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和医用防护口罩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防治“非典”期间执行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和医用防护口罩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3]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3年5月11日,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后勤保障组发布《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期间执行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和医用防护口罩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后勤保障〔2003〕1号),经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就有关具体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为保障市场供应,根据“后勤保障〔2003〕1号”通知要求,凡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的医疗器械检验中心按照《防治“非典”期间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和医用防护口罩应急检验及判定规则》(以下简称“应急规则”)检测合格,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可凭合格检验报告发给“临时注册证”,产品可以生产、销售。目前已具备条件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承担“应急规则”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是北京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生产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和医用防护口罩的企业,如申报医疗器械注册证,则须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产品履行注册全性能检测,且生产企业应经过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不具备医用卫生材料生产资格的生产企业,医疗器械检验中心不再执行“应急规则”,接受其样品的检测(获得国家专利的产品除外)。

  四、不属于GB19082-2003《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和GB19082-2003《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所规定的产品,但与防治“非典”有关的医疗防护用品,不执行“应急规则”,应按规定履行产品注册。

  五、要加强对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和医用防护口罩的质量监督。对未经检测而擅自生产、销售的单位和个人要严厉打击,依法查处。

  六、按“应急规则”检测并生产、销售的产品只限防治“非典”期间,执行“应急规则”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民政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部队输送途中在军供站用餐伙食费标准的通知

民政部 总后勤部


民政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部队输送途中在军供站用餐伙食费标准的通知
1992年9月18日,民政部、总后勤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贵州省人防战备办公室,各军区、各军兵种、国防科工委后勤部:
随着国家价格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去年和今年国家对粮、油价格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蔬菜、副食以及燃料价格也相应放开,部队输送途中在军用饮食供应站(以下称军供站)用餐伙食费标准已不适应,给军供站供餐带来一些困难。
为保证部队输送途中的饮食供应质量和指战员身体健康的需要,经研究确定,从即日起将部队输送途中在军供站用餐伙食费标准由每人每餐不少于一元五角调整为每人每餐不少于三元。
各部队在军供站用餐时,要严格执行统一用餐标准,遵守军供站各项供应制度,特别是不同灶别和部队乘同一军用列车(船)时,应统一伙食费标准,为军供站创造良好的供应条件。
各军供站要根据供应通报,妥善安排,精打细算,科学配餐,营养制膳,保证饭菜数量,提高供应质量,确保饮食卫生,进一步搞好军供工作。